为继续深入推进“三打两建”活动,惩治医疗卫生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昨日,深圳市盐田区法院集中对7宗医疗卫生系统的受贿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横岗人民医院原院长孔德奇,深圳市中医院原党委书记、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侯庆中,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院长顾问兼口腔疾病防治中心主任刘寿桃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6个月至13年不等。记者注意到,7名被告人涉案的受贿集中发生在医院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领域。
其中,孔德奇获刑13年,刑期最长。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扣押在案的退赃款人民币324.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另外6名被告人,刘寿桃获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款人民币120万元、港币2万元。侯庆中获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款人民币110万元、港币40万元、美元8000元。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口腔科原主任李政权获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款人民币50万元。宝安区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张晓民获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款人民币30万元。光明人民医院原院长苏健获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款人民币18万元、港币20万元。坪山人民医院原院长蔡俊明获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款人民币13万元。7名被告人的受贿款均被没收并将上缴国库。
(记者/郭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