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近日下发关于2012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职工薪酬核算,按财政部规定将所发放的职工工资性收入及符合规定的福利费用全额纳入工资总额核算,严禁在工资总额之外列支任何工资性支出或通过其他渠道变相发放工资福利。
国资委表示,当前多数中央企业都面临着经营成本快速上升、融资成本显著增加、存货及应收账款占用规模偏大、低效及无效资产增多等压力。中央企业要认真做好各类成本费用项目的梳理和分析,修改完善开支定额,清理不合理、超标准的开支项目,进一步完善成本费用控制措施。对于资金存在缺口、资金成本过高、债务结构不合理、债务规模过快增长等问题,要积极研究制定应对措施。
国资委还要求,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中央企业要充分估计当前经营压力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监督各级子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国资委财务决算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信息质量。要严格收入成本确认标准,加强收入成本结构和增减变动分析,严禁通过虚构合同的不实业务或循环交易虚做收入,不得跨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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