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笔者昨日从白云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成功对一起诉讼涉及的支付宝预付款账户实施了财产保全措施。据悉,这在广州尚属首次。
日前,白云区法院受理了原告广州市希伊艾斯快递有限公司诉被告红楼(上海)快递有限公司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10月25日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或冻结被告名下价值800万元的财产,其中,原告提供的财产线索中包括了被告在支付宝的预付款账户。
白云区法院相关人士坦承,此前从未有冻结支付宝预付款账户的先例。他们从10月21日《人民法院报》刊登的《冻结支付宝账户开启执行新思路》文章中了解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曾于今年对一起案件当事人的支付宝预付款账户内的款项予以冻结,并划扣成功。
为此,该院致电支付宝总公司,对方表示应联系杭州网监科;当法院致电杭州网监科时,对方表示应联系广州网监科;当法院致电广州网监科时,对方说要与白云区公安分局网管大队取得联系,并让其派人与法官一起前往杭州网监科协助工作。
针对上述情形,该院决定将相关材料备齐后直接前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的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到银行冻结账户一样,经办法官准备了《协助冻结预付款通知书》一式三联及民事裁定书。
到了支付宝公司后,其相关工作人员收取了上述材料,及时将原告提供的被告3个预付款账户予以冻结。支付宝公司方面表示,6个月的冻结期限到期后,如需续冻或解冻,可将相关材料备齐后直接邮寄给他们,无需再派人亲自前往操作。
白云区法院相关人士表示,支付宝账户虽属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但此账户内的资金仍以现实的资金或资金账户为基础,故应属于法律规定的合法财产权利的范围。(记者 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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