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6日电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及时将供水水质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供水企业务必于2013年底前建立水质信息公布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各地在2012年底前要实现国家标准规定的全部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全覆盖;要求规模超过30万立方米/日的供水企业具备国家标准规定的常规指标和当地重点非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所有公共供水厂具备国家标准规定的日常检测指标的检测能力。
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