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法律咨询 > 财政部发布通知:央企离休干部将获万余元药费补助 返回首页

财政部发布通知:央企离休干部将获万余元药费补助

时间:2013-01-19 14:35来源: 作者:收藏
  法制网1月10日讯  财政部今日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工作的通知》,将对困难中央企业离休干部给予人均年1.77万元医药费补助。

  依据《通知》,申请获得补助的中央企业须同时具备一定条件,包括:是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企业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参加所在地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或实行离休干部医药费实报实销的企业;2010年、2011年连续亏损企业。

  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中央财政按照2012年10月31日的离休干部人数发放补助金。

  《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央企要向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提出申请报告及申请表。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对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于2013年1月31日之前向财政部提交书面申请。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负责按规定审核确认享受中央财政医药费补助的离休干部情况,不得虚报冒领或截留挪用财政资金。(记者 周芬棉)


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