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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政府出台《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时间:2013-03-12 05:19来源: 作者:收藏
  人民网3月5日专电  记者从洛阳市人民政府获悉,近日,洛阳市政府李柳身市长签署第121号政府令,公布了《洛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该市首部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的规章,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该市餐厨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洛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  《办法》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缴纳餐厨垃圾处置费;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应当取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建立产生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产生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  《办法》要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抽查、现场核定等方式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记录。  据悉,去年以来,洛阳市以创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为契机,大力推进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记者 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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