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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2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13-03-17 07:53来源: 作者:收藏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3年2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宣传周启动仪式于当日在哈尔滨市中央大街举行,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时启动宣传周活动。  活动现场摆放了60余块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条例》和食品安全科普,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执法的宣传板,发放各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资料手册2万余份。  据悉,《条例》进一步明确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同时还要全新履行校外托餐机构、食品制售摊贩和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据介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行以“依法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传日、公示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宣讲、组织媒体报道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向广大百姓、社会各界宣传、介绍《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介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维护食品安全的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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