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法律咨询 > 甘肃推行婚姻登记颁证仪式 称增强登记神圣性 返回首页

甘肃推行婚姻登记颁证仪式 称增强登记神圣性

时间:2013-03-26 11:54来源: 作者:收藏
  中新网3月15日电  记者15日从甘肃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提高登记机关服务能力和水平,甘肃要求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从2013年开始,全部推行婚姻登记颁证仪式,增强结婚登记的庄严性和神圣性。颁证仪式为无偿服务,由婚姻当事人自愿选择。  根据近日下发的《甘肃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规定,婚前医学检查事关人口素质问题,各婚姻登记机关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坚持登记前婚检权由婚姻当事人决定,要尊重婚姻当事人的意愿和选择。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不得强制或设置障碍,凡因强制婚检造成群众投诉或上访等问题的,将追究当地民政部门主要领导责任。  《通知》要求,要切实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除此之外,不得随意增加法律规定以外的无关材料,也不得将无关材料归档。  《通知》明确,婚姻当事人登记材料齐全的,要做到随即办理,不刁难不拖延。特别要为远距离群众着想,保证他们当天来登记,当天返回。要不断完善婚姻登记机关办事制度,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严禁搭车收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批评,努力树立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记者了解到,甘肃将对年龄偏大、不熟悉计算机应用等情况的婚姻登记员,逐步退出婚姻登记队伍。落实婚姻登记员和颁证员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上岗履职。婚姻登记员要熟知婚姻法律知识、熟知上级民政部门下发的有关婚姻登记业务政策规定,掌握办事程序和要求,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职责,准确把握和处理特殊问题的政策,灵活解决一般问题。(记者 冯志军)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