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法律咨询 > 广西出台新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将有法可依 返回首页

广西出台新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将有法可依

时间:2013-04-02 06:13来源: 作者:收藏
  孩子接种疫苗出现异常反应怎么办?2月22日,记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3月1日后,自治区范围内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将有法可依。该《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人们打疫苗将更加放心。  据悉,这是广西首次制定出台此方面的补偿办法。按照《办法》规定,因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公民自愿自费受种的疫苗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补偿标准也将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同时,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广西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伤残等级评定分为四级十一等。因异常反应所产生的医疗费、陪护误工费、交通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死亡补偿费都列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范围,各种费用按照项目和标准合并计算。为方便受种方及时获得补偿费,《办法》对补偿给付程序与时限做了详细规定,在相关卫生行政部门与申请人签订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协议后,最迟应在34日内将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记者  梁莹)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