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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破解社会领域立法“两难困局”

时间:2013-04-03 18:23来源: 作者:收藏
  ■本届市人大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8件,修改86件次,废止10件,作出法律性问题决定3件  ■本届立改废法规中,扣除打包修改和打包废止的法规外,社会领域立法共22件,占40%  ■在本届编制的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中,分别有50%左右的立法项目源自代表议案  50%的居民赞成养犬,50%的居民极力反对,双方都呼吁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如果立法,该站在哪一边呢?  上海立法者曾就这道选择题 “请教”过欧洲议会官员,对方笑言,“我们不会立这部法,否则一半选票没有了!”  “50%对50%”,这是社会领域立法面对的典型困局。立法者稍有不慎,就会陷入“两头不讨好”的地步。这五年,市人大常委会迎难而上,把事关民生的社会领域立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社会领域立法的质量和实效。  面对养犬立法这块难啃的硬骨头,市人大常委会没有回避,而是选择了直面——历时5个月的审议修改,各种难点问题反复论证,各方利益反复平衡,法规草案二审后还再次征求市民意见,最终,《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破茧成蝶。“养犬人和非养犬人的利益博弈贯穿于立法始终。”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丁伟说,这部法将高收费、高门槛的限养思路,变为规范养犬,将更多无证犬纳入了资质管理,协调、兼顾了不同利益。  利益群体的结构多元,导致社会领域立法所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远比经济领域复杂。针对不同群体利益矛盾的焦点,如何合理合法“切一刀”?这考验着立法者的智慧。对此,本届人大坚持“开门立法”,让各种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充分表达、碰撞、博弈,调整利益关系从“非此即彼”,向“包容”、“协调”转变。  在制定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时,“流动摊贩的管理”一度成为争议焦点。立法是偏向“市容”,还是“便利”?常委会为此多次召开听证、论证、座谈会等,广征民意、权衡再三,最终设计了“食品摊贩定时定点经营并登记备案”的制度,既在一定范围内方便市民生活,又维护了城市管理秩序,妥善处理了各方的合理诉求。  为破解社会领域法规普遍面临的执法难,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也下足了功夫。控烟立法执法检查就是一例,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连续两年每季度对机关、学校、医院、宾馆、网吧、餐饮场所、娱乐场所等重点控烟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进行明察暗访,推动了控烟长效机制建立。据统计,《条例》实施前后,吸烟的发生率由原来的37.6%下降至18.6%,吸烟成功劝阻率由19.9%提升至54.1%。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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