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法律咨询 > 广东东莞规定商业贷款买房可转为公积金贷款 返回首页

广东东莞规定商业贷款买房可转为公积金贷款

时间:2013-04-07 06:13来源: 作者:收藏
  新快报讯  买房用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便宜很多,但贷款合同生效后就无法更改。昨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外宣布,即日起全市全面放开公积金贷款“商转公”(即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业务。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之前东莞执行的是有限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范围仅划定在东莞的大市区(东城、南城、万江、莞城)以及虎门、石龙、塘厦、厚街、常平等个别镇。市民申请住房公积金买房有诸多条件限制,东莞也被称为有着“最严的公积金政策”。  按照新的政策规定,从即日起东莞全市全面放开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业务,市民今后买房时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选择在东莞的任意一家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甚至还可以将以前申请的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  ■算账  20年期40万元商业贷款省利息11万  “商转公”对买房者有什么好处?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工作人员向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如果40万元贷款20年按揭的话,按现行利息计算商业贷款的利息总额约31.85万元,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只要20.73万元,可为买房者节省11万余元的利息。  ■提醒  1.已成功办理过住房商业贷款的市民,也可以申请将原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这样还是能节省不少利息,减轻每月的还贷压力。  2.二套房也可以申请“商转公”。首套房是采用公积金贷款的,在还清公积金贷款一年后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是采用商业贷款的,二套房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就可以直接申请。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