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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管“新政”:鲜活物品查扣两天后可拍卖

时间:2013-04-08 13:46来源: 作者:收藏
  昨天是春节后上班首日,栖霞区城管局一开年就对89名执法队员开展为期三天的封闭训练。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由于3月1日《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将实施,培训内容主要围绕新条例展开,随后城管队员上路宣传新条例。据悉,对于此前一直较受关注的城管暂扣鲜活物品问题,新条例有了明确规定,城管暂扣水果等物,当事人两天不来接受处理物品可登记拍卖。  暂扣鲜活物品,不来处理可拍卖  春节后上班第一天,仙林学衡路上一些店已开门,不少店主把水果都摆到了门外来。对此,栖霞区城管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城管“新政”,加大了针对这种倚门开店,占道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  “之前对这种行为,我们以劝说为主,因为大多是生鲜食物,无法长期保存,我们一般不进行查扣。马上就到3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之后,生鲜产品查扣两天后,如果当事人不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罚,我们就能依法对这些产品进行拍卖,以冲抵罚款,多余部分将如数退还。”据悉,针对“倚门开店”这种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500元罚款,而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则可处以2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  城管违规,严重的要负法律责任  栖霞区城管局副局长许斌介绍,新条例对城管人员的执法也进行了细致的规定,比如,执法超越权限,故意刁难、辱骂、殴打当事人,截留、私分没收来的非法财物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可以很好地约束暴力执法、违规执法。”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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