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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发布:或为“电商征税”铺路

时间:2013-04-27 14:27来源: 作者:收藏
  3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代开网络发票。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网络发票电子信息正确生成、可靠存储、查询验证、安全唯一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试行电子发票。  随着《办法》的发布,网络发票、电子发票在全国推广的速度将加快。而针对两会上“电商是否应该征税”的讨论,《办法》也在一定程度上,给出了答案。  推广网络发票有何意义?  推行网络发票,可有效降低税收征纳双方的成本,从源头上解决假发票、真票虚开、开票不计收入、发票填开不规范、申报数据失真等问题,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京华时报》援引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季冬生教授的话称,网络发票的普及有望打破网上购物经常无发票这一市场“潜规则”,有助于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过,一旦税务部门加强监管,使得征税在网店中普及,必将提高网店商品价格,最终买单的还是消费者,因此建议出台降税等配套措施,例如可扩大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将大部分网商纳入,以活跃交易,拉动消费。  电商应不应该征税?  数据显示,网络购物开票金额仅30%,70%未缴纳任何税费,全国平台型电商漏税超过1000亿元。对此,苏宁云商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建议,税收部门研究电商的征税方式,从制度层面规避偷漏税行为。步步高商业董事长王填也表示,与实体店铺相比,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上税”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这对实体零售不公平,并建议规范电子商业缴税行为。  张近东的提案,引起了淘宝等电商企业的强烈反对。不少人担心,征税之后,不单很多小微淘宝卖家会遭受“灭顶之灾”,很多消费者恐怕也要成为买单者。另外,征税后是否能够给电商,特别是中小卖家带来真切的利益,也是电商征税面临的一个挑战。  有业内人士表示,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由于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依托电子商务平台,税务机关应大力推广使用电子发票技术,每一笔交易网上支付时自动产生电子发票。建立一个“生产商—零售商—客户—第三方服务机构”之间,能够共同支持和使用电子发票的规则和技术平台。(记者 孙实)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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