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法律咨询 > 上海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将修改 返回首页

上海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将修改

时间:2013-05-22 16:45来源: 作者:收藏
  东方网4月18日讯  据《劳动报》报道,《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修改今年已列入市人大立法调研项目。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本次修改该法时,有望将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建立“的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纳入。在今年的上海“两会”上,11名代表提出,出租汽车行业应当充分体现行业公益性,更多兼顾出租车司机的权益。代表们建议,将出租车司机的条件从本市户籍放宽至居住证,并增设取得驾驶证2年以上要求。代表们特别指出,应当增加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建立“的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条款。  昨天,市人大表示,《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修改今年已列入立法调研项目。对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有试行办法,市总工会也正在推进中,有关内容可在法规修改时一并考虑。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