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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时间:2013-06-07 20:38来源: 作者:收藏
  法制网4月27日电  记者今天从重庆市人大新闻发布中心获悉,《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提高数据质量,完善统计监督,条例第九条规定:“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信息应当纳入相关信用诚信系统,供有关单位和个人查询。”  “统计信用的基础贯穿于统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到统计关系的各方面。”重庆市统计局局长蓝庆华说,因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在履行统计义务中诚信度,显得尤为重要。在此之前,统计法对统计信用尚无明确规定。“新法规有所突破。”  据了解,2012年,重庆市开展了统计大执法,检查全市3000多家企业统计数据,发现72家存在问题,要求整改,其中30多家受到处罚。  此外,蓝庆华表示,新的《统计条例》加重了对领导干部人为干预统计工作以及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参与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健全了统计监督检查制度。(记者 徐伟 李春光)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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