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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提高到300元

时间:2013-06-11 16:32来源: 作者:收藏
  记者从3月28日下午召开的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上获悉,2013年全省百姓将在深化医改中获得更多实惠。  这些实惠包括: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提高到每人每年65元;在西安、宝鸡、延安、汉中等4个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商业保险试点,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障做好制度衔接;推进宝鸡、渭南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试点,扩大新农合市级统筹范围,扩大医保门诊统筹范围;启动县级综合医院终末期肾病治疗项目,解决县级医院不能开展血液透析的问题;将药品“三统一”工作推行到市一级,但不实行零差率,同时,探索药品“三统一”与现代医药物流中心相结合的药品供应新机制,实施药品信息化全程监管;加强人才培养,为县级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加大县级在岗医务人员的培训,并启动西北医科大学建设,从长远解决基层医务人员的培养问题;探索构建多渠道办医新路子,支持大医院向下延伸办股份制医院或建设医疗集团,引进省外名牌大医院到陕西办医院,并推进对企事业单位医院进行股份制改造。(记者 车喜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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