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积极探索建立植树、管理、收益等长效机制,多管齐下,充分调动农民植树的积极性。”
“要根据当地的土质、灌溉条件确定适宜的树种,不能指令性地安排种植什么种类的树苗。”
……
2013年4月19日至20日,湖北省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玲带领调研组,深入到有代表性太平、熊集等部分镇,就《森林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此次调研的主要内容是新修订的《森林法》宣传贯彻情况、近几年植树造林情况、森林资源保护及盗伐案件查处情况、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近几年退耕还林情况、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林产品加工管理情况、群众意见和建议等。调研组在听取各镇情况汇报后,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实地察看了植树造林、园林绿化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襄阳市、枣阳市、镇三级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农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程度有了明显的提升,具体表现在“四旁” (村旁、宅旁、路旁和水旁)植树数量增多、质量提高,而且比较注重经济林的建设,做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指出,要进一步加大《森林法》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民生态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依法造林、依法护林的良好氛围;加强木材市场管理,切实履行森林管理职责;加大林权制度改革及造林力度,落实好林业优惠政策;加强林地管理力度,遏制乱采、乱挖、乱开的现象发生;严密防范,杜绝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