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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立法推行病死畜禽统一处理 防止死猪事件

时间:2013-08-16 13:37来源: 作者:收藏
  新华网5月30日电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日前作出《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决定》,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推行病死畜禽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统计报告等制度。  有专家称,因为今年初的上海市黄浦江死猪事件,这个决定备受瞩目。  畜禽养殖业是浙江农业十大主导产业,去年全省畜牧业总产值549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1%,其中生猪饲养量3272.71万头。  浙江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俞仲达说,目前,全省对畜禽养殖小区、养殖场规模小的养殖场、养殖户缺乏明显管理规范,这是嘉兴、衢州、金华等地局部区域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严重的一个原因。  决定指出,省政府可以授权设区的市政府根据实际确定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全面实行畜禽标识可追溯管理。从外地调入畜禽在本地短期饲养的,其饲养数量达到养殖场规模标准的,也应按照规模养殖场进行管理。  据了解,今后浙江省要逐步淘汰严重影响环境的低、小、散养殖户,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确保养殖业发展与环境承受力相适应。(记者 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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