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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牺牲警察家属最高可获100万元抚恤金

时间:2013-09-05 13:40来源: 作者:收藏
  新华网5月26日电  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山东公安机关设立公安民警互助金,集中力量帮助因战牺牲、伤残和患重大疾病的民警,牺牲民警的家属最高可以得到100万元抚恤金。  山东省公安民警互助金按照互帮互助、共同收益的原则,由全省在职在编公安民警(含边防、消防、警卫干部)和职工每人每年自愿缴纳500元,对民警因战牺牲、因战伤残和患重大疾病时进行补助,牺牲民警的家属最高可以得到100万元抚恤金,大病特困的最高可以得到30万元的扶助金,没有受到抚恤扶助的同志,退休时连本带利一并退还本人。  山东省公安厅将成立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互助金管理事项,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明确专人负责,自觉接受财务审计,公开收支账目,定期通报互助金运行情况,确保互助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运行。  据介绍,1980年以来,山东省公安机关共有667名同志牺牲,8950名同志负伤。广大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一线民警平均寿命仅48岁,63%的民警处于亚健康状况,不少同志积劳成疾,一些民警家庭因病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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