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问题,如培训发展不平衡,统筹规划不够;培训模式改革步伐不大,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培训制度不完善,培训项目招投标等机制尚未建立,培训过程监控不够等。
《意见》提出,要创新四个方面的机制。一是探索校长自主选学机制,建设菜单式、信息化的选学服务平台,为校长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选择机会。二是改革课程资源开发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招投标等多种方式,吸引优质培训机构参与课程资源建设。三是实行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专职培训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承担培训任务。四是建立联合培训、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鼓励培训机构依托优秀中小学建立培训实践基地,加强与境内外优质培训机构、高等学校的合作。
强化监管评估,是保证校长培训质量的关键环节。《意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举措:一是抓标准,教育部将制订校长培训课程标准和培训质量标准,建设培训信息管理和监测平台,建立培训质量保障体系。二是抓评估,要求各地采取专家实地评估、学员网络匿名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校长培训的过程评价和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培训任务和经费的重要依据。三是抓督导,国家和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将校长培训工作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检查结果。(记者 张维)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