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专项督查采取自查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各高校根据要求,总结梳理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和不足,如实开展群众评议,在自查基础上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发布。
教育部将根据高校自查情况,于11月抽取部分部属高校为检查对象。抽查将通过听取情况汇报、调阅文件、查看会议记录和其他资料,实地考察高校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与师生谈话听取意见等多种方式,逐项审查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的内容,全面分析被检查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招生信息公开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检查结果将形成报告予以通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负责所属高校的抽查工作。(记者 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