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要深化专项整治,把专项整治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按照“准”、“狠”、“韧”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深化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难”问题,公务用车问题,省直机关干部多占住房和违反财经纪律等四项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继续抓好涉企、涉教、涉农、涉医、驾培驾考、银行业、电信业等七个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抓好文山会海问题、检查评比泛滥问题、“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公款吃喝问题、奢侈浪费问题、财政供养人数过大问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八个方面重点问题整治。
《通知》要求,对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领办的实事,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实事扎实推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再梳理,领导干部要结合岗位职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明确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着力抓好的实事,带头行动、带头落实。领导干部领办实事的内容报省委督导组审阅后,采取一定形式向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党员群众公开。
《通知》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党内生活、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要敢于“亮剑”、直面问题,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加大治庸问责和监管查处力度。对庸懒散软的领导班子和风气不正、社会形象不好的单位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加强教育、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者,要及时移交有关方面依法依纪严肃查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把建章立制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改革创新精神建制度、立规矩。要在前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抓好已出台的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难”问题制度、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等制度的执行,并抓紧研究制定相配套的工作措施。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制度执行意识,注重制度执行机制建设,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强化问责机制,划出“红线”,标出“雷区”,架起“高压线”,对违反制度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知》要求,要认真开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对标定位明确方向、深化改革增添动力、服务群众转变作风、立足岗位争作贡献、示范引领选树典型”要求,积极投身争做好干部的生动实践,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要把开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活动作为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各项工作的重要载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细化活动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增强活动实效。市(州)、县党委要把开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活动与即将部署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通盘考虑,提前安排。《通知》强调,“一把手”要带头示范,带头树立“开端”意识,做到身体力行,直面问题,真整真改,树立标杆。省委督导组要从严督导把关,要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督导工作的有关要求,从严从紧从实开展督导工作。要实行开门整改,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整改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都要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知晓。要坚持统筹推进,注重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整体推进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榜样模范,通过典型示范带动面上工作。
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还印发了《关于“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方案》两个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