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退出后能“换”什么?
南京试水三种退出补偿安置办法
农民退出宅基地后可“换来”什么呢?南京将试水三种退出补偿安置办法,农民可自由选择。
三种办法分别是:安置房方式,由区政府在规划集中居住区内建设安置房,申请者自主选择,申请条件可参照当地同期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条件;货币补偿方式,不符合申购安置房条件或自愿放弃申购的,按规定给予相应货币补偿,申请者接受补偿后,不再另行安排宅基地和安置房;标准厂房或经营性用房方式,结合村级能力建设和农民安置小区配套商业用房建设等,鼓励申请者以其获得的补偿安置费,购置标准厂房、经营性用房,产权和出租收益归该申请者。
宅基地退出补偿安置标准是,参照当地同期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执行,宅基地产权人不再享有申请取得宅基地的权利。
哪些农村宅基地可退出?
“农民自愿申请”是首要前提
南京哪些农村宅基地可退出?市农工委统筹办负责人说,只要是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外、不符合土地综合整治条件的,使用权人申请自愿,该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即可退出。“充分尊重农民等相关权利人意见”将成为农村宅基地退出的首要前提。
此外,宅基地退出申请的具体要求还包括:中心城区范围外规划为农业用途的区域,农村宅基地须继续按土地综合整治要求实施;中心城区范围外规划为非农用途的,集体经济组织内仅有部分住户申请退出农村宅基地的,由该部分住户自行与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回购并予以合理补偿,收回的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组织利用;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住户统一申请退出农村宅基地的,经集体经济组织征求所有成员意见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向镇街提出申请,经镇街审核、区政府批准后,开展宅基地退出和补偿工作。
据悉,南京在推行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同时,将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城乡户籍改革等同步推进,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统筹规划城乡土地利用,全面推进城镇化。
宅基地退出后怎么利用?
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可办使用权流转手续
宅基地退出后怎么利用?“退出的农村宅基地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乡建设规划用途有序开发利用,以切实达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的目的。”市统筹办负责人说,宅基地退出后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可按规定办理集体土地征收手续,或按规定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手续。
据悉,我市各区将统一搭建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运作平台,并引导鼓励扶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宅基地退出工作。为充分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转让退出的农村宅基地补偿不到位、不及时或有其他侵犯农民和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韦铭 刘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