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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实施湿地保护条例 未经许可拍戏最高罚5万元

时间:2013-12-11 10:50来源: 作者:收藏
  云南信息报讯  《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明年元旦起施行,云南省人大昨天会同省林业厅等部门召开发布会,介绍了条例的特点、亮点。根据该《条例》,到湿地进行科学考察、采集标本、拍摄影视作品、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均须获得湿地保护机构同意,否则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亮点:规划衔接确立保护长效机制

    据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戚斌介绍,该《条例》在总结我省多年来开展湿地保护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规范了湿地开发利用行为,建立了湿地补偿制度、开发利用许可制度和湿地补水机制等,明确了县级以上政府是湿地保护的责任主体。并规定湿地保护规划的编制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水资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衔接,由此确立了湿地保护的长效机制。

    省林业厅副厅长万勇称,近年来,湿地保护已成为世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稳定生态系统的重要举措。早在2012年,我省8个民主党派和省工商联就联合提案,建议进一步加强我省湿地保护工作,该提案被列为当年十大重要提案之首,相信《条例》的施行能更好地处理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有利于改变湿地的低价值、无价值使用方式。

    焦点:罚款不超5万元是否过轻

    根据规定,到湿地进行科学考察、采集标本、拍摄影视作品、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均须获得湿地保护机构同意,否则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有记者问万勇,2006年电影《无极》剧组因在拍摄过程中破坏香格里拉的生态环境而被罚9万元,相较而言,《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中称未经湿地保护机构同意到湿地拍摄影视作品仅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是否过轻?

    万勇说,《条例》规定的罚款额度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确定,是比较合适的。《无极》摄制组当时的情节较为严重,而且当时依据的法规主要是《关于严格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等活动的通知》。

    林业厅湿地保护办公室主任钟明川说,湿地保护特别要注意外来物种的侵害,根据《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湿地引进外来物种”,省林业厅明年年初将会出台湿地外来入侵物种鉴定图册,方便人们识别。

    小百科

    云南湿地知多少

    根据《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湿地分为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据了解,我省目前共有大山包、纳帕海、碧塔海和拉市海4个国际重要湿地。

    省人大通报材料称,目前我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已经圆满结束,为湿地认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且,红河哈尼梯田、洱源西湖、丘北普者黑和普洱五湖4个国家湿地公园已申报建成,总面积1.65万公顷。

    今年我省还向国家申报了鹤庆东草海、德宏盈江、蒙自长桥海国家公园试点,目前已经配合国家湿地公园考察评估专家组完成了现场考察。当前,我省湿地公园以申报国家湿地公园为主,下一步将启动省级湿地公园建设。相关资料(来自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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