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建议信由来自北京、河北、河南、陕西、山东、上海、湖南、湖北、广东、四川、海南等十几个省市共30位律师共同署名。广东律师陆妙卿指出,在计生政策的制定中没有充分考虑到妇女的权利,在执行过程更是给妇女子宫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
山东律师王玉琴认为,很多地方,“上环率”、“结扎律”作为十分重要的指标公然出现在计生考核中。如“一类育龄妇女上环率达到80%以上”,完不成任务就要对计生官员进行相应处罚。将妇女上环率、结扎率的高低与官员的仕途进行捆绑,会直接导致官员滥用权力,强迫妇女上环、结扎、终止妊娠。
河南律师刘伟指出,在各地的计生条例中,存在引导对妇女实施强制暴力的条款,实际就是试图将强制引产、强制结扎等暴力计生行为常规化、合法化,授权计生官员可以采取任何手段,甚至暴力强制的方式,对待一切与地方计生政策相违背的妊娠、生育行为。(记者 吴珊)
北京律师黄溢智认为,公民有权根据自身健康、经济状况综合判断,自主决定,是由自己还是伴侣进行节育,选择此种还是彼种节育方式。时代在进步,每个妇女、每个公民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选择避孕手段,不是被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