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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租税协议》即将签署 重复课税问题将避免

时间:2013-12-22 10:30来源: 作者:收藏
  台海网12月21日讯  此次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赴大陆考察,除了见证厦门台协新任会长上任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任务,就是在厦门、上海两地说明即将签署的《两岸租税协议》。据悉,未来台企在大陆的财产交易所得将仅由台方课税,“转移定价”过程中产生的重复课税问题将得以避免。

  此次随团来访的台湾“财政部常务次长”许虞哲透露,《两岸租税协议》包含与台企相关的5个要点。首先,该协议效力不受大陆税法调整影响,将永久适用;其次,台商赴大陆投资的财产交易所得,如股份转让,原则上由台湾方面课税,大陆不再课税;第三,台胞个体赴大陆为台企提供劳务,年均不超过183天,则大陆方面不予课税,其所得由台湾方面课税;第四,当台资企业遇到一方税务部门转移定价调整时,可要求另一方税务部门进行相应调整;此外,台企在课税过程中遇到的争议,可望透过国家税务总局与台“财政部”协商解决。(记者 张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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