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15条职业道德规范和5项落实措施,规范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业道德,力争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意见还要求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健全完善投诉、整改制度,探索建立社会评议机制。通过党务政务公开、公务员信息公开、任职公示等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中的监督作用,形成有力的公务员职业道德约束,促进广大公务员增强道德意识,提升道德自觉,践行道德规范。
北京市人社局表示,针对当前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制订专项教育治理方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此举有利于推动广大公务员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促使公务员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将他律转化为自律,建设一支高素质骨干公务员队伍,培育具有首都特色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品牌。(通讯员 京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