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2012年安徽省药品稽查工作指导意见》,确定五项药品稽查工作重点:
一要继续保持高压打假态势。充分利用部门联合打假和区域协作打假平台,整合打击侵权假冒、“打四黑、除四害”、药品生产经营领域集中治理、非法收售药品等多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打击制售假药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
二要提升药品抽验工作效能。进一步加强监检结合,深入开展药品质量研究与分析,掌握药品制假新动向,加快快检技术研究与创新,大力推广和应用快检新技术,探索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采取“全省抽样、定点检验、信息集中、统一处理”的基本药物专项抽验工作方式,对本省招标中标的基本药物品种和本省在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实施全覆盖抽验,并对全省基本药物质量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要加强“两品一械”广告审批与监管。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和综合治理机制,加快推进广告发布单位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七个一律”严厉措施,对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依法进行移送、公告和发布消费警示。同时,结合《行政强制法》的实施,积极探索治理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品种的新方法、新措施,严厉打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
四要推进稽查制度建设。完善药品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大要案查办激励机制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逐步建立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调动稽查队伍主观能动性,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联合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
五要加强稽查队伍能力建设。采取生产经营现场练兵、稽查技能竞赛、网上稽查论坛、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互动等形式,提高稽查人员业务素质和应急反应能力,增强稽查打假实战技能。培育系统“敢稽善稽、秉公护民”药品稽查文化和整体稽查理念,进一步增强全省药品稽查部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青海省
为强化和做好2012年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稽查工作,近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明确了2012年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要点。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部门协作,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加强对违法发布药品销售信息的重点整治;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边远地区小诊所、小药店的监督检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加强市场巡查和药品医疗器械抽查抽验,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渠道,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开展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药店专项整治,加强药品购销渠道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监督检查;开展违法发布广告整治,加强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企业和产品的整治和曝光。
二是主动稽查,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打假治劣。对发现的药品安全问题,主动出击,调查核实,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继续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品种的监督检查及全品种覆盖抽验工作。
四是完善抽验工作机制,提高抽验效能。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用量大、涉面广、问题多的医疗器械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特别是民族医药制剂的抽查检验工作。
五是推进和完善稽查制度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稽查工作效率和水平。完善案件报告制度和督查督办制度。完善和推进“五位一体”稽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六是加强稽查队伍能力建设,适应新形势下稽查工作发展需要。按照省局培训计划安排,依托国家局高级研修院,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稽查人员业务素质和应急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