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部署和推进全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修订药品GMP”)实施工作。
一是加强实施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新修订药品GMP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有计划、有组织、统一有序地抓好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工作。
二是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分类指导。分析企业情况,确定阶段工作目标,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总体情况和具体进度,分类指导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
三是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加强对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舆论宣传工作,促进相关政策支持和企业按计划实施。
四是强化监管队伍建设,保障药品GMP实施。利用新修订药品GMP实施契机,加强药品监督检查队伍建设,通过各种培训,使其了解、掌握新修订药品GMP主要内容与标准要求,能够按照新修订药品GMP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工作,能够对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工作予以法规和技术指导。
五是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重视技术升级改造。督促药品生产企业通过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强化药品GMP实施有效性;督促企业做好全员培训工作,尤其是质量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要加大投入,强化培训,提高素质,确保职责落实;同时,既要科学、合理地进行生产设施设备等硬件完善工作,又要根据人员、设备、物料、工艺、质量管理的实际需求,更新符合实际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文件等软件内容,以达到确保产品质量,控制潜在质量风险的目标。
六是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企业加快GMP改造。鼓励企业在实施新修订药品GMP过程中,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开展企业间联合、兼并、重组,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升级和优势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