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2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该省第一批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9个市州局餐饮科长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研讨会,重点讨论学校食堂、供餐企业、托餐家庭三种供餐模式的准入条件和管理要求。
2012年,湖南省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安全监管,严把供餐准入关;联合有关部门与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托餐家庭等签订餐饮安全责任书,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学校、供餐单位、托餐家庭分批分类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查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配送、分餐、留样等各环节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情况,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时整改,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准入资格。
下一步,湖南省局将出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准入管理办法,并定期开展对各地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