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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收养 养女可继承

时间:2012-11-06 10:45来源: 作者:收藏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柳杰享有继承柳俊遗产的权利。甜甜是柳俊和阿兰夫妻俩的养女,也享有继承权。柳俊的遗产由阿兰、甜甜以及柳杰以均等份额共同继承。

承办法官表示,甜甜虽没有办理收养手续,但公安机关的户口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都可以证明,柳俊夫妻俩与甜甜之间存在事实的收养关系。因此,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在法律上和婚生子女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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