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充分发挥监管档案在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及时把握生产企业动态变化,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的通知》,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本省实际,下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的通知》,明确建档相关事项。
建档内容主要包括化妆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产品许可(备案)、卫生许可、委托生产、日常监管、监督监测抽检、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违法违规查处、投诉举报、事故调查处理、其他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
建档工作分为三个实施步骤:一是企业信息建档阶段,对本地生产企业的基本信息、产品许可(备案)和生产许可等逐一进行核实、整理,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完成生产企业的信息建档工作;二是监管信息建档阶段,对辖区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监督监测抽检、专项检查整治、违法违规查处、投诉举报、事故调查处理等情况等进行梳理汇总,在生产企业信息建档的基础上,按要求完成监管信息建档工作;三是总结完善阶段,加强跟踪督导监管档案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档案信息,认真收集、总结本单位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