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系长春市双阳区双子营子回族乡鲁家村二社村民代表。 东北黑土地农业部设万亩高产玉米试片“被开发”征后,千亩良田被抛荒,为了子孙后代,保护农民赖以生存的耕地。
农业部设万亩高产玉米示范片,国家投入近千万的抗旱设备,遇旱能浇遇水能排,算不算农田保护区,有关部门该不该管?
更为严重的是农业部设万亩高产玉米示范片,国家投入近千万元配套设施,双阳人民政府视而不见,双阳区人民政府2013年2月21日刘大公路南侧“长双府[2013]5号文件”拟征开发区储备地的通知,双阳区人民政府不顾国家农田保护制度,随意践踏十八亿亩耕田地红线。
长双府[2013]5号文件
双阳经济开发区征用双营子回族乡农民的承包田400公顷,真正拿到省政府的批复190公顷,各村社都有明细数字,少批多征200公顷,符不符合土地法有关规定?超千亩良田征后不占被抛荒,各村社都有详细数字并有证人和抛荒照片,有关部门该不该管?
农业部设万亩高产玉米示范片大牌子,《三农内参》调研员了解农民反映情况,醒目大牌子被双阳经济开发区于2013年7月6日早6:30分—7:00用电焊割倒拉走,不知去向,如果没有鬼,政府为什么销毁证据,没有开发区谈大东书记发话谁敢擅自把大牌拉走,我们同时拍照片为证。
二、我们鲁家村二社地处双营子回族乡中心地带,自然屯紧靠长青公路东侧,所有耕地紧靠长青公路边沟西侧,2003年开发区没成立,以双营子回族乡政府名义占了107328平方米承包田。2003年开发区成立后,征用鲁家二社329892平方米承包田,开发区征用鲁家二社拿到政府土地使用批复312000平方米,剩下125000平方米,没有省政府土地使用批复,鲁家村二社沿长青公路西侧1580延长米,开发区预留地中间三排污水管道,污水、雨水、清水遍地是企业排放的污水井,从地中间架设一趟高压线,开发区以各种借口没有土地使用批复为由,不给农民二次补偿,土地早被开发区给占了,开发区蛮不讲理,不按双阳区人民政府40号文件执行。奢岭印业开发区和双营子回族乡地头搭地头,奢岭村藤家洼子屯40公顷没有省政府批件,从21元至32.66元全部补偿到69元,同是双阳区人民政府领导下,为啥不一视同仁,农民感到心里酸溜溜,你政府的文件有没有公信力,所以我们老百姓上访讨公道。
三、双营子回族乡鲁家村二社鲁万胜等21户农民,2003年7月27日协议书向双营子回族乡人民政府提出强烈质疑,双营子回族乡党委副书记邹玉山与鲁家村二社鲁万胜等21户农民,于2003年7月27日协议书开发北京高景现代生物基地,2003年土地价格每平方米11元,到2013年十年间每年1元钱乘上承包面积1400平方米等于1400元,全国人均收入7600元,老百姓就算没要饭,双营子回族乡与鲁家村二社协议书无任何法律效益。
1、现在是法治社会,政府采取哄骗、强制手段为农民解除承包协议,基本农田保护区,事先没有改变为建设用地和一般农田,那一级政府没有发布征用土地公告,属于违法圈占鲁家村二社耕地,部违法双阳区土地局罚北京高景现代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十五万元干啥?
2、双营子回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省长都部具备法人资格,白纸一张,法律授予鲁家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村长有权于农民解除承包协议,土地是鲁家村二社集体所有。
3、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相关及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民土地承包或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你邹玉山以政府行为乱用职权和农民签订土地协议。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委员组织法 》第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农民的集体土地及财产,所以,你邹玉山没有任何法律资格与农民解除承包协议。
5、你们政府本身违法在先,2003年7月27日占的耕地到2005年8月29日事后以省政府土地使用批复,2005年事后以发改委批件成立双阳经济开发区违法在先。(1)还我们耕地。(2)给我们21户农民补足二次差额款,80000平方米x50.50元。
四:为此请求领导督促相关责任人早日解决此事,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如果反映情况不属实,我们投诉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投诉人:王恒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