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莱州市农机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承包,不仅符合中央提出的在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鼓励开展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精神,符合现代农业对农业生产的高度社会化、专业化要求,而且农机合作社作为一个经营实体,本身就是农民,有一定的经营头脑和经济实力,开展土地流转承包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自成立以来,粮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坚持“土地确权、两权分离、农户自愿、市场运作、利益共享”的方针,依据土地有偿使用的原则,对夏邱镇刁哥庄村的640亩农业用地使用权实行了为期10年的有偿转租转包,进行大面积粮食开发。2009年土地转包后,合作社投资30多万元,购置了4台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耕播等专用机械,并配备了1名专职高级农艺师进行技术指导,在转包的土地上实现了机械化、标准化、产业化运作。这一独特的运作模式,不但在现有土地政策下探索了一条现代粮食产业发展之路,更重要的是在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在保持现有土地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初步探明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
按照中央政策,土地使用权流转主要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粮丰农机合作社坚持“土地确权、两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农户自愿、市场运作、利益共享”的方针,依据土地有偿使用的原则,对夏邱镇刁格庄村的农业用地使用权实行有偿有期限的转包转租,进行大面积开发。这一运作方式,便于大面积机械化作业,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现代粮食生产创造了条件。,目前,拥有流转土地670亩,社员18名,各类农业机械71台套,其中大型拖拉机16台,小麦联合收割机12台,玉米联合收割机9台,免耕播种机3台,排灌溉机械12台,其它配套机械19台(套)。
二、以土地流转为契机,实现农机合作社、农户与企业之间的三方互惠,共同发展
一方面,为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在制定每年的转包费用时,均参照历年的产量和每亩的净收入,按照就高不低的标准进行核定。农民不种地,每亩可拿到400元的补偿金。再加上国家的各项补贴归农户所有,至少也可以拿到500元的纯收入。同时,合作社为农户提供青贮、翻地、播种、收获等“一条龙”服务,充分发挥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服务作用。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崭新的平台,近年来,合作社与强大的德丰粮食产业有限公司相配合,合作社牵头与农机户、企业找出发展的契合点,实现共赢局面。莱州市德丰粮食产业有限公司是一个集粮食产加销于一体的大型粮食经营企业,曾荣获山东省十佳粮食流通企业称号,也是世界500强中粮集团旗下的合作企业。土地流转有了明显的兑现优势和带动优势,在2009年的土地流转过程中,公司一次性付清了5年近130万元的转包费用,大大增加农民的信心,提高了生产动力,从而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多年的实践证明,土地流转的路子走对了,农民方便满意,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共赢,同时也为确保地域粮食安全夯实了坚定的基础。
三、立足于发展实际,继续进行多层面、多形式的试点
土地流转促进了现代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合作社功能和水平,合作社投入了15万元新购一部大型小麦联合收割机,投入4万元新购一部维修用装载机,投资5万元在流转的土地里铺设地下管道和喷灌设施。同时促进土地进一步流转,使合作社的流转土地面积达到1500亩。通过改善合作社内外环境,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整体素质,加快现代农工业新机具、新技术推广进程。同时,近年来,粮丰农机专业合作社从农民手里转包土地,实行粮食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又是土地流转发展的一个新层面,是大粮食产业的发展方向,它不仅仅是粮食企业由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的延伸,是发展模式的一个转变,而在本质上则是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自身的完善。(刘芳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