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
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其中有个鲜明特点:合作社服务功能不断提升,领域不断扩大,在运用合作制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方面有了新的突破,涌现出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化新的组织模式。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新趋势预示:合作社已经成为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标准化农业、品牌农业,建设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模式的重要力量。
以合作社农民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模式,大体有四种类型: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连接型(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 )。即以农民合作组织为中介,对内组织农户按区域、成规模地进行农产品生产,对外与龙头企业连接,成为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的纽带,实现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促进具有发展优势的产业迅速区域化、规模化,成长为带动一方经济发展的支柱。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紧密融合型。即农户建立合作社参股龙头企业,或共建合作社,形成适度规模经营,互利双赢,其谋发展。这种组织模式,关键是怎么建立较紧密的互利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加工企业型。即由生产原料的农户联合起来组成专业合作社,再由合作社单独或联合起来办加工或流通企业。去年中央一号文件曾明确指出:“扶持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这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有重要意义。这种模式近几年在北京、浙江、安徽等地都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突破。
四是合作社联合社形式。实践给我们新的启示: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可通过交换形成规模经济,使小规模农户形成有相当规模的企业化经营。目前少数走在前列的示范合作社,服务功能和层次不断提升,合作内容不断丰富和拓宽,有横向联合,也有纵向联合,形成了区域性、产业性特色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网络化营销。
引导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促进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提升经营规模和竞争力的重要路经。
其主要形式有:
区域性合作社联社模式。就是一定区域内的若干个或数十个合作社在自愿基础上联合起来,成立合作社联社,开展产品加工和营销,获得规模经营优势;联合创建一个品牌,开拓市场,提升竞争力。
产业性联合社模式。以一个产品为纽带,同类产品的合作社为了一个共同的需求,联合起来成立联合社。目前主要是在生产资料采购、产品营销环节联合较多,好处是引成规模销售,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话语权和市场竞争力。
产业体系联盟模式。即围绕一个区域的主导产品,一大批专业合作社在自愿基础上联合起来,形成一个合作社产业联盟,共同创建一个产前、产中、产后结合的系列服务体系,统一创建品牌,共同开拓市场营销,提升合作社竞争力。
“专业合作社+品牌+龙头企业”模式:即依托专业合作社将一个地区特色产品优势资源组织联合起来,由一个龙头企业作为品牌的核心经营者,提升品牌影响力。
(作者为农业部原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缪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