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与完善机制研究——以江苏省启东市为例
时间:2013-04-04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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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兴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以江苏省启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对象,对其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完善机制进行谈讨。研究表明,近年来启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入社率等方面取得了较大发展,但在内部机制、行业发展、区域发展方面亦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完善,以推动其进一步发展。 一、启东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 截止2012年底,启东市已发展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649家,其中2012年新增161家。工商登记的入社农户数达32.81万户,比2011年新增15.8万户;入社率达91.2%,比去年新增40.1%个。农民销售专业合作社发展形势喜人,总数达到37家,成员合作社90多个,带动农户数8万多户。据统计,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为358个、79个和78个,占比分别为55.16%、12.17%和12.02%。这说明启东市农业产业结构主要是以上述三种行业为主;出资额以低于50万为主,占总数的40.42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较小。目前,启东市合作社拥有商标40多个,年销售农产品100多种,总销售额达到5亿元,其中,“苏合”农产品销售合作社、燕蜻蔬菜销售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社在上海及苏州等大中城市开设门市78家,销售收入2.8亿多元,为农产品进入上海等市场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销售成本。启东市农业专业合作社之所以能得到巨大发展,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 (1)以“五好”、“十佳”评比和“三争三创”活动为契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示范引导。2012年,根据《关于鼓励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的意见》(启发〔2012〕2号)精神,启东市开展“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好”农民示范社活动和“三争三创”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市、镇二级联创机制,重点培植一批“五好”示范典型,并通过现场观摩、集中学习等形式,促进其他专业合作社学习先进、学习示范,推动合作社做大做强,提升综合实力。 (2)积极组织农民合作社进行各项调研活动。2012年9月,启东市组织100多名合作社理事长和40多名合作社辅导员赴无锡锡山区甘露青鱼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社进行参观考察,学习了无锡等地“五好”示范社的创争做法。 (3)对农民合作社大力实施财政扶持。与财政局紧密配合,认真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申报省项目,2012年共落实省级扶持项目12个,争取省级扶持资金291万元。同时,市委、市政府明确“积极引导农民加强农产品产后销售服务合作,每创建一个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不少于200户;运行规范的,每个合作社补助2万元。” (4)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和辅导。着力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合作社理事长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2012年7月,组织部分合作社辅导员参加了省第一次培训班;7月至9月,分批次组织全市12个镇乡100多个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和合作社会计,举办了专题培训班,提高合作社理事长和会计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的培训,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工作规程》的要求,着力强化农民专业合作辅导员队伍建设,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辅导员工作队伍。 二、启东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统一,发展合作社的意识比较淡薄。在实际调研中发现,农民和相关部门两个层面均存在这一问题。在农民看来,合作社带头人的能力和经验,是决定合作社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所以对其依赖性较强。另一方面,不少人甚至包括一些农经站人员,认为合作社的发展是农民自己的事。由于许多合作社是由市镇科技干部领头搞起来的,很多情况下,如果政府相关部门不直接介入,合作社就很难搞起来。如何让合作社政府的引导下,经受市场经济考验,保持持久旺盛的生命力,这是其在发展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2)合作社内部机制不合理,运作不规范。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制度约束、财务约束、合同约束、利益分配和风险规避等机制方面还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成员权利义务不明确。虽然合作社成立之初也制定了章程、规定,但在实际运行中依然是“老板”说了算,理事会、监事会几乎不活动,合作社的实际控制者往往是某个“能人”、“大户”或“老板”。 (3)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区域不平衡。2012年,北新、寅阳两个镇合作社发展比较快,但有的镇相对比较落后,工商登记的合作社个数比较少,成员登记率不高。二是类型不平衡。合作社主要集中在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其他行业的合作社较少,土地合作、社区合作社发展占比过低。 三、启东农民专业合作社机制完善对策 (1)把好入门关。很多人认为当前登记门槛过高,严重束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事实上,在一些地方,合作社的登记比公司登记还要容易,只要出一些基本材料,找几个农民作为社员,注册资金宽松,有些没有验资程序,这实际上严重影响到合作社的良性发展。 (2)完善目标考核。由于农业发展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所以对于既定目标要进行及时调整,并且进行细化。2011年初,启东市在《市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启政发〔2011〕1号)文件中,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对各镇乡农业农村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为提高农户入社率,2011年5月份,市里又下发了《关于努力提高专业合作社农户入社率的通知》(启委农〔2011〕91号),按照合作社平均规模大于87户标准,总入社农户达52170户、占总农户15%的入社率标准重新调整目标任务,再一次明确农户入社工商登记工作要求,并专门召开各镇乡分管领导和农经站长会议进行布置落实。 (3)加大宣传力度。为提高广大农户自愿参与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可以利用各种媒体和途径,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要让合作社健康发展,首先必须让干部群众明白什么是合作社、为什么要发展合作社、怎样发展合作社这些基本问题。现在不少干部群众对这些基本问题的认识还很模糊,对加快发展合作社不利。 (4)提高服务质量。一是搞好创办服务。对新办合作社和增加合作社成员登记相关事项,在政策范围内从简办理,对业务不熟的基层办事人员,可以帮办、代办服务。二是开展产销对接服务。合作社产品的销售是关系其生存的大事,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其进行合理指导。启东市农产品营销协会有100多家专业合作社,2011年7月,启东市组织各镇乡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赴上海召开启东市农产品产销对接推介会,邀请上海各大蔬菜批发市场、经营农产品的超市卖场与专业合作社对接洽谈,不仅在会上成功达成许多交易项目,会后还有许多需求方通过会上印发的专业合作社产品、产量名录,继续与合作社保持联系,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开展培训服务。由于当前农民对于合作社的诸多问题不是非常了解,农民和合作社的关系没有理顺,对其进行培训是很有必要的。2012年8月,启东市举办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培训班,对具有一定规模和示范效应的合作社或2008年度以来获省级以上财政扶持的合作社及负责人组织了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0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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