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农民改善居住环境的热情高涨,一幢幢崭新的房屋在农村拔地而起。但是,由于农村建房多为农民自筹自建,背后隐藏着一些安全隐患。近日,记者走进石城县农村,深入探析农村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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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隐患何在?
石城县琴江镇泥匠工曾清长年从事农村房屋砌墙工作,可谓农村建筑的“***湖”。谈起农村建房安全时,他深有体会地告诉记者,现在农村盖房一般都是由乡村农民建筑队承担,他们一般都没有资格证或者许可证,有经验的没经验的一起上阵,也没有施工图纸和安全性评估等,接到建房订单后临时组建队伍,这些人盖房靠经验、工人靠拼凑、安全靠运气。
近日,记者来到石城县琴江镇古樟村温金发家,他的房子建于2009年,是由他自己设计,邀请村里的泥工和木工进行施工的。记者发现,他家房子的背后有个八九米高的土堆,离房子地基的距离不过半米,且没有砌挡土墙,万一发生山体滑坡,他的房屋首当其冲,损失可想而知。记者还发现,不少村民在自家楼房上私自砌墙,增设房间,这无形中增加了楼板的负重力,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
珠坑乡塘台村长年从事房屋建筑的魏运兴介绍,农村自建房存在诸多安全隐患,首先是房屋结构的设计全凭主人个人喜好,设计不合理、不科学,有些房屋地基不够深,横梁不够粗,承重墙不合理,对房屋的安全性能考虑得不周全;其次是施工不安全,许多工人缺乏安全意识,施工时不戴安全帽,随意穿拖鞋,没有配套的安全防护措施,特别是在外墙装修时,仅仅用竹子和绳子简易扎制成脚手架,也没有设置安全网。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由于缺乏法律意识,部分农民把房屋工程承包出去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导致农民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无从举证,维权困难,出现包工头和房主互相推诿等情况。
安全隐患,难题何解?
自《若干意见》出台以后,石城县掀起了新一轮农村土坯房改造的高潮。因此,当前必须消除农村建房安全隐患,让农民住上舒心房、放心房、安全房。
石城县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科学编制土坯房集中改造点规划和分散改造户选址规划,依据村庄的地形地貌、自然环境、产业特点、风土人情等实际情况,高起点、高标准编制了“三图一书”(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鸟瞰图及规划编制说明书)新村建设规划,使农民的新房结构合理、设计科学,达到实用性、美观性与安全性三者合一。
石城县相关单位联合举办了优秀建筑工匠技能提升培训,通过采取课堂教学与现场实践结合的方式,为建筑工匠传授建筑施工、建筑识图、建筑质量、施工安全、编制预算、村庄规划与选址等一些基本常识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全面提高建筑工匠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同时,通过这些优秀建筑工匠的传、帮、带作用,使他们成为农村建房的“技术员”、新型户型的“推介员”、培训工匠的“辅导员”、村庄建设的“指导员”、土坯房改造的“宣传员”,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农村建房的安全系数。
此外,石城县将砌墙技术、混凝土配比用量、钢筋绑扎、模板安装、施工用电、质量安全等知识,编辑成《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施工技术重点》《质量安全技术指南》等宣传小册子,发放给危旧房改造农户和建筑工匠,大力宣传农村建房安全知识及安全建筑技能,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及安全防范技能。
安全“防火墙”,如何筑牢?
如何提高农村建房的安全性,成了当前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中迫在眉睫的问题。政府的相关部门对农村建房安全该怎样进行监督和管理?除了监督管理之外,还需要从哪些方面入手呢?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单位,对于农村建房的安全,他们认为:
一是完善相关管理机制。政府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建房安全的相关管理机制,明确农村建房安全的责任主体、监管单位及技术标准,使农村建房安全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充实安全监管队伍。当前农村建房安全监管大多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乡镇工作事务多,人员力量少,专业不对口,致使许多监管员自己都无法判定农村建房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达到安全。因此要加大建筑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充实农村建房安全监管力量,逐步建立“县级管理、乡镇监管、村级协管”的三级管理模式。
三是提高建筑工匠素质。相关单位要加大对农村泥匠、木匠、石匠、水电工等建筑工匠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基本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同时要加强对农民建筑队伍和个体工匠的资质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对无执业资格的工匠坚决不允许上岗作业。
四是提高农民安全意识。要借助农村土坯房改造的契机和“三送”工作的平台,通过发放资料、现场宣讲、逐户督促等方式加大安全教育,转变农民的思想观念,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
五是完善农村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农民防范风险意识,大力推行农村房屋保险和建筑工匠人身意外保险,确保发生意外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赔偿,降低经济损失。(邱有平 特约记者赖於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