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农村问题之后,11月9日国家又出台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这十项措施中有一条措施专门针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加大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完善农村电网。”作为十项措施中的重点,国家对这部分的投资也达到了四季度1000亿元总投资的1/3。这表明政府将加快改变城乡二元发展模式,把扩大农村内需作为促进拉动今后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
此次重点提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带来利好消息的同时,是否也是30年来新农村建设的一次重大机遇?答案是肯定的。我国农村公共建设问题由来已久,由于公共建设主要是由政府来投资兴建,而各级政府财政的负债和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滞后,造成对农村公共建设的长期亏欠。此次中央和各级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大幅度增加,必将在农村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一方面从经济学角度讲,与城市相比,资金投入在农村更能实现投资效用的最大化。由中央财政带动的农村投资亮点,相信会吸引更多的资金从多渠道进入农村,包括农村的道路、农村的通讯、农村的电力、农村的教育,也包括农民的培训。这些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建设必将促进当地地域经济发展的项目,带来回报。此外,更为拉近城乡、实现农村与城市的一体化经营带来曙光。另一方面,即使不谈投资效应,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必须要加大力度发展,这不但是政府的责任,更是城市反哺农村的开始。
同时,如果能够拓宽投资的渠道,改善农村消费的环境和条件,也将为拉动农村内需夯实基础。因为农村基础设施的滞后已经阻碍了农民的消费,阻碍了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比如有的村庄不通电,那么所有家用电器将不会在那里有销路;有的村庄不通路,那么汽车将无法成为当地农民的消费品。当然,要扩大农村的消费,这不仅需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更需要对农村的教育、医疗卫生的投入,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敢于消费、乐于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