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进、何彬彬 为进一步打击刑事犯罪,有效预防犯罪,提升群众法律意识,9月24日下午,海南省屯昌法院在新兴镇黄土岭村对被告人张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新兴镇各村委会书记、人民调解员、部分镇人大代表以及当地群众共100多人参加了旁听。
被告人张某向他人购买了两株土沉香树,在未办理林木砍伐手续的情况下,雇请工人将该两株树锯成原木并运走,随后被公安干警抓获。经技术鉴定:该滥伐现场的树种为土沉香树(又名白木香、白香麻),国家Ⅱ级重点保护植物。检察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指控被告人。该案件未进行当庭宣判,判决结果经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在庭审结束后,该院组织参加观摩的部分群众代表进行座谈,再次进行了一次现场普法教育活动。在座谈会上,该院王之副院长强调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我县严打整治斗争的工作部署,在县政法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有效地打击和防范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巩固良好的治安环境。同时也指出新兴镇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不安定因素依然存在,刑事案件较为多发,威胁着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当采取更多有效的方式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最后王之副院长表示屯昌法院将不定期地开展下乡巡回开庭,通过现场开庭、法律宣传和讲座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更好的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定生活发挥积极的作用。
许多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普法活动,屯昌法院要多开展,选择在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案件,不仅严惩了犯罪,而且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来源: 法制网海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