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与创建工作相结合。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与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创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相辅相成,协调推进。
二是与开展争先创优、“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等活动相结合。设置民族团结创建公开信息栏2块、悬挂横幅6条,书写标语10条,文艺演出5场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场、村,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
三是与残联职能工作相结合。从为少数民族残疾人维权、就业培训解困、残疾人学生爱心资助等方面入手,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与结对共建相结合。通过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着力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增进群众感情,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尽力解决基层和群众的实际困难,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推进民族团结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