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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天乡“十禁止”规范农村五保、低保动态调整和新农合筹资工

时间:2013-10-22 10:03来源: 岳西热线作者:林前进收藏
  日前,青天乡针对五保、低保动态调整和新农合筹资工作的实际,制订出台了《关于严肃农村五保、低保调整及新农合筹资工作纪律的通知》,对全乡的五保、低保动态调整和新农合筹资工作提出了“十禁止”的纪律要求。
  《通知》明确规定了全乡各村和相关单位在五保、低保动态调整和新农合筹资工作中要做到“十禁止”。即:禁止在接待申请人和群众来访时,不按规定工作程序办理,不认真细致宣传、解释政策,搪塞推诿、态度生硬;禁止敷衍塞责、蓄意刁难服务对象,对符合五保、低保条件的家庭拒不受理,拒不签署同意享受五保、低保意见,或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擅自签署同意享受五保、低保意见;禁止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向服务对象索要、收受财物;禁止弄虚作假,利用工作便利骗取五保、低保指标;禁止不按规定程序、时限、权限等进行审批;禁止丢失、毁损农村五保、低保调整和新农合相关材料;禁止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擅自改变农村五保、低保享受范围和标准;禁止滥用职权,为亲友打招呼拉票,干扰评议活动;禁止无票据收钱、用白条收钱;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截留、挪用低保金和参合金。
  《通知》还指出:发现有上述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和事,将一查到底,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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