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乌苏市夹河子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以及自治区、地区及市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四化”并举,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建设,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
一是组织领导深入化。乡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全乡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先后召开4次廉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责任制考核、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重大案件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乡党政主要领导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与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二是任务分工明细化。制定《2013年度乌苏市夹河子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将该乡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分解到每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使每一项工作任务都有一名责任领导、一整套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按照此分工,各部门各支部认真履行责任单位的相关职责,做到学责、知责、讲责、守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定《2013年度乌苏市夹河子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评考核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指标内容,完善日常检查、年中督导、年终考核等多元化监管机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每季度对全乡5个行政村和10个部门站所进行落实责任制情况督查,并将结果以书面点评的形式在全乡通报;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绩效考评工作落到了实处。
四是追究问责制度化。进一步贯彻执行市纪委《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文件精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2013年度乌苏市夹河子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评考核工作方案》文件中,明确规定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励惩处、选拔等挂钩。对负责范围内发生一般违纪违法问题的,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酌情追究其分管领导的责任;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