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学立改、立查立改”的要求,江格斯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裕民县党员领导干部“十二不准”》。
通过学习,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决执行裕民县党员领导干部“十二不准”, 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带头落实县委文件要求,要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认真对照“十二不准”,结合个人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增强自觉遵守行为规范的意识。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每个党员干部人人知晓、入脑入心。(乔兰 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