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场辖区农牧民安全,场工作人员全面部署辖区食品安全工作。通过落实三项措施保证全场食品安全: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场领导小组,以场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营业场所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分别下达整改通知,要求所辖区按时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要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与备案,并落实专人负责专盯,严密防控,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排查辖区各商店食堂营业执照。工作人员深入各村队排查各营业场所的营业执照与营业范围,进行拍照与登记。
三是建立食品安全组织机构。食品安全人员要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对辖区营业场所食品安全每月进行至少一次监督检查,做到痕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