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刘某的丈夫朱某在2014年5月21日驾驶小四轮在运输被申请人李某彩钢板的过程中,由于申请人丈夫朱某操作小四轮不当和使用拖车与小四轮不配套,导致申请人丈夫朱某在驾驶小四轮中自翻死亡。
2014年5月26日经人民调解员两天对双方当事人的走访,并耐心细致的对进行劝说开导,最终五名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达成协议:被申请人李某赔付申请人死亡款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赡养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63940元(壹拾陆万叁仟玖佰肆拾元)成功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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