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地乡纪委实行四项制度,抓源头、抓苗头、抓重头,着力化解信访问题,构建“和谐信访”,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定期排查制度。 由乡纪委牵头,成立乡、村两级信访排查和调解小组,每周对本乡镇、村内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矛盾进行排查梳理、登记造册、分类编号、分析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明确调处的方向。
二是限时办结制度。 将纪委所有登记备案的还没有办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梳理,限时一个月时间内办结,要求做到:件件有调查,调查有结论,结论有反馈,反馈得认可。
三是信访督办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每个信访老户定包案领导、定承办责任人进行包案件调查、包问题处理、包思想疏导。
四是结案回访制度。 对已经查处的信访案件实行“月回访”制度。由乡纪委进行回访,了解案件查处双方的满意度和情绪,听取双方的意见建议。对满意的,进行结案销号。对结果有异议的,重新按程序进行调查,直至双方满意,力求使矛盾纠纷彻底解决,不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