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心正”。场党委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心地端正、襟怀坦荡、思想高尚、甘于奉献,始终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心里时刻装着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坚持放正心态,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让公心让位于私情。
二是“言正”。场党委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一方面敢讲话,一方面不乱讲话。敢讲话,就是在讨论问题、反映情况、汇报工作和研究人事等时候,尊重事实,敢说真话、敢说实话。不乱讲话,就是不该说的不说,坚决做到有损党的形象的话不说、不符合党性原则的话不说、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对把握不准的事不妄评乱语,更不信谣传谣。真正坚持原则,体现成熟,凝聚人心,共谋发展。
三是“行正”。坚持原则面前人人平等,一碗水端平,不厚此薄彼。敢于同违反原则的人和事较真,对搞歪风邪气的人敢于得罪、敢于批评、敢于斗争,用“行正”威力感召众人,形成合力,使工作有奔头、事业有前途。
四是“身正”。场党委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艰苦奋斗,带头真抓实干,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公道正派。站稳脚跟、挺直腰杆、立住威信,真正带领大家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从而奏响干事创业的大合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