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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县国土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时间:2018-08-27 09:30来源: 作者:张新涛收藏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今年以来,万年县国土局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列为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坚持将行政执法与监督、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从依法确定检查事项、严格执法检查行为,规范行政处罚标准三个方面从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增强执法效能,为企业经营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结合全市开展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万年县国土局根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本单位权力清单,厘清了法定监督检查事项清单。明确要求,对未列入权力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日常巡查、举报、卫片等方式发现存在疑似违法用地、违法采矿行为的企业进行例行检查时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接受宴请和馈赠,不得以执法检查之名谋取私利,不得对被检查企业进行没有法律依据的乱罚款;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涉企处罚实行先告知、后处罚,处罚标准拟定实行三级会审。对存在的自由裁量权的处罚事项,在处罚前进行内部复核,以确保处罚公正合理;对违法企业做出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等重大行政处罚的,及时向县政府报备;对于在下达责停后能够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的可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不予立案处罚。
  有案必查,无事不扰。在从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做好“执法者”的同时,万年县国土局要求执法监察部门更要当好企业的“服务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要加强对企业用地规划选址、资源开发利用等国土资源相关政策的指导和服务,积极协调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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