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廉洁”目标的实现,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全面推行“双合同”制,除签订工程合同外,还需签订《廉政合同》,给建设单位和从业人员戴上“紧箍咒”。截至目前,第三次国土调查、“旱改水”项目工程等8个政府投资项目签订了《廉政合同》。
《 廉政合同》明确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活动中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业务活动双方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及时提醒对方纠正,并实行举报且要求上级有关部门告知处理结果。并对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其中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向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建议,记入不良信誉档案,且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自然资源部门的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