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鄢陵县工商局接到投诉,反映某农资门市部经销的“艳阳天”牌复合肥料,涉嫌侵犯山东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艳阳天”注册商标专用权。
鄢陵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农资门市部依法进行检查,当场查扣涉嫌假冒“艳阳天”牌复合肥料6袋。该局随即委托山东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查获的6袋涉嫌假冒“艳阳天”牌复合肥料进行鉴定,经鉴定,该产品的外包装、装潢侵犯山东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权,属于假冒产品。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对当事人做出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艳阳天”牌复合肥料6袋,罚款***的处罚。
(王少柯 崔保胜)